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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無人機“黑飛”給民用機場產生的不容樂觀挑戰(zhàn),中國民航總局已經積極主動不斷完善政策法規(guī)管理體系,激勵各機場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方式提高機場靜空維護工作效率。但因為無人機檢測與反制機器設備技術性類型多種多樣、特性各不相同、主要用途各有不同、銷售市場比較錯亂,機場管理單位沒辦法作出挑選。
由中國民用航空管理干部學校明確提出和帶頭定編,由中國民用機場研究會項目立項準許([2019]第01號)的“民用機場自動駕駛航天器檢測及反制系統(tǒng)軟件通用技術規(guī)定”標準征求意見完成,現公布征詢建議。
參加標準定編的企業(yè)有:中國民用航空管理干部學校、中國航天科工公司第二研究所二〇七所、中國船舶重工機械企業(yè)集團第七〇九研究室、中國自動化科技公司公司第三十六研究室、中國航空航天專業(yè)規(guī)范與工程項目研究所、北京市瑞達恩科技發(fā)展公司、杭州市歐軟安防公司、上海市雷華高新科技公司、廣東省機場藍天網絡科技公司、智空新科技公司、易泰利斯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標準對無人機檢測和反制技術性開展了標準,彌補了世界各國空白頁,為中國民航總局進一步管理機場無人機預防出示參照根據,為民用機場購置和基本建設無人機反制機器設備出示技術性標準根據,為公司掌握機場反制要求和技術標準出示服務平臺。
撰寫標準
標準定編著眼于中國民航總局的無人機管理構思,根據民用機場挑選無人機預防機器設備的實際要求,結合在我國現階段無人機預防設備維護、研發(fā)、應用具體情況,效仿世界各國全新管理資料對有關技術性的規(guī)定,多單位參加,普遍調查,協同定編,考慮民用機場目前應用無人機預防機器設備對本標準的急缺,貫徹落實先有后優(yōu)秀的標準,明確提出機場預防無人機機器設備的實效性、安全系數和可信性規(guī)定,為有關企業(yè)出示標準支撐點,產生統(tǒng)一的共識。
標準定編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等標準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及其《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GB/T1.1-2009)得出的標準。